三网融合:彩电厂商该不该自建内容平台

风子 2011-04-07

    在总体方案历经15稿修改和两年多的博弈,试点方案再经五稿修改和谈判几乎破裂的危险后,2010年7月1日,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杭州等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名单终于在国家意志的强势干预下正式出台,三网融合终于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在2011年“两会”期间,“三网融合”也成为了两会代表关注的焦点之一,在三网融合推进中,关于互联网电视企业内容牌照的发放、彩电厂商应不应该自建内容平台等问题也引起了业界的讨论,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和家电产业专家、帕勒资深董事罗清启分别发表了看法。

    李东生:应该鼓励彩电厂商自建内容平台

    “在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之下,应该鼓励彩电厂商自建内容平台,而鼓励的最好方式莫过于给这些互联网电视企业颁发内容集成牌照。”日前,李东生在接受媒体电话采访时表示,在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之下,应该鼓励彩电厂商自建内容平台。

    李东生表示,从目前试点城市的推行情况来看,一方面,三屏内容不能统一是当前最大的问题之一,要逐步建立视频内容统一牌照制,进一步放宽对互联网电视企业牌照的发放,尽快让有线电视内容和互联网内容、无线互联网内容发展能够拉近差距,放宽民营资本在视频内容运营的进入,加快有线电视企业的市场化建设,从而推动有线电视内容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要建立融合的、有效的监管体制,以及衍生出具体方案和实施路径。

    关于目前三屏融合中,内容融合相对滞后的原因,李东生表示最为关键的就是来自监管体制和运营体制的障碍。目前公益属性的广电业的非市场化运营与完全市场化的电信业竞争,在商业模式上迥然不同。具体表现在长期独立发展起来的两个行业,在观念上、行业标准上、行为准则上存在巨大的差异。

    随着三网融合的到来,未来国内彩电市场的规模将提高到8000万台,其中互联网电视将成为消费电子业的主流产品。面对如此可观的市场前景,只有实现三屏融合,通过内容商和终端厂商的合作,差异化竞争,商业模式创新等,进一步拉动内容、网络、终端、服务以及其他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共赢,才能赢得新的成长动力。

    李东生表示,在独立的电视网络和互联网络当中,电视的内容是精品,但量不够大;而互联网的内容量虽然大,但是质量却参差不齐,安全性也低。两者之间缺乏统一的交易标准和合作模式,这便涉及到一个三屏内容融合的问题。

    终端厂商通过和内容商合作,将进一步拉动内容、网络、终端、服务以及其他上下游产业链,适度竞争,合作共赢,最终实现用户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通过订制、搜索等方式获得全国广电、各种内容生产商和服务商所提供的个性化视频服务。

    关于内容监管问题,李东生表示,网络媒体不如传统媒体好管理,这是必然的,但它是客观存在的,内容搬到电视机上肯定比在电脑上更加容易管理。既然现在这些内容已经在互联网上存在了,已经在电脑屏幕上可以看到了,咱们就引导他们在电视机屏幕上看,电视机上面的监管一定不会比电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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