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百城千屏”活动实施指南》

佚名 2022-01-12

    2022年1月10日,按照《关于开展“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1〕271号)部署,为确保“百城千屏”活动取得实效,工信部、中央宣传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百城千屏”活动实施指南》的通知。

    通知指出,“百城千屏”活动以试点示范工程为引领,通过新建或引导改造国内大屏为4K/8K超高清大屏(以下简称公共大屏),丰富超高清视音频服务场景,加速推动超高清视音频在多方面的融合创新发展,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活动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3年6月。

    以下是通知全文:

六部门关于印发“百城千屏”活动实施指南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关于印发“百城千屏”活动实施指南的通知

    工信厅联电子函〔202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交通运输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相关地方总站,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1〕271号)部署,为确保“百城千屏”活动取得实效,现将《“百城千屏”活动实施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

    2022年1月6日

“百城千屏”活动实施指南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宣传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部署开展“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以下简称“百城千屏”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3年6月。为确保“百城千屏”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指南。

    一、实施目的

    “百城千屏”活动以试点示范工程为引领,通过新建或引导改造国内大屏为4K/8K超高清大屏(以下简称公共大屏),丰富超高清视音频服务场景,加速推动超高清视音频在多方面的融合创新发展,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文化宣传方面。大力推进实施“公益宣传平台传播工程”,通过在公共大屏展播优质超高清视音频内容,开展时事政策宣传、公益发布,弘扬民族精神,呈现中国文化,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主阵地、主渠道、主力军。

    城市形象方面。展播地方文化旅游视频,培育公共大屏为地标性亮点,推动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文化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

    消费升级方面。普及超高清视音频认知,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信息消费升级,同步促进“夜经济”、“网红经济”等释放潜力,提振内需,挖掘消费增长点。

    产业创新方面。创新超高清视音频传播新模式,以“科技冬奥”超高清赛事转播为契机,加快视音频设备升级和应用落地,推动技术标准体系和产业链成熟,提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协同发展产业生态。

    二、实施内容

    (一)公共大屏建设和出资模式。新建公共大屏或现有大屏超高清改造,建设主体须依法依规将建设方案征求城管、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及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围绕城市重要商圈、大型综合交通枢纽、网红地标、文化场馆等人流量密集的地方部署,取得运营所需资质,按照“谁运营谁负责”原则开展活动。新建或改造大屏分辨率须达到4K及以上,鼓励8K,支持音频外放或移动设备收听。出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独立投资、地方政府出资或补助、第三方投资机构入股和多方联合出资。

    (二)展播内容要求。展播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相关管理规定。活动期间,优先展播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荐的视音频内容。播出节目视频均为4K/8K超高清,其中8K超高清视频不少于40%。商业类广告播放时长占比不超过总播放时长的30%。视频内容鼓励采用HDRvivid、AVS3制作播出,音频采用立体声或5.1环绕声。播放时间按当地城市环境管理要求执行。

    (三)视听节目运营要求。视听节目运营主体应为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或取得《广播电视视频点播许可证(甲种)》的省级以上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机构。建设专门播控平台,专人负责播控平台的建设及运行维护、内容审核、播出画面监看和应急通知切换等安全播出事项。

    (四)标识管理。活动期间,对评价通过的公共大屏设备装潢上统一采用“百城千屏”标识。

    三、保障机制

    (一)总体指导组。六部门成立活动总体指导组,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协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本地区的“百城千屏”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报“百城千屏”活动办公室。(联系人:丁杰,010-68208261;张文刚,18620368306)

    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地方组织终端厂商、电信运营商等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对接,推动视音频设备全面升级和应用落地。(联系人:喻一鸣,010-68208283)

    中央宣传部指导地方提供积极健康,向善向上的优质内容,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联系人:李轶群,010-83087664)

    交通运输部指导地方推动公共大屏在有条件的交通运输场景应用。(联系人:尹硕,010-65292772)

    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地方组织提供优质超高清文化和旅游内容,推动公共大屏在有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场景应用,为智慧文旅赋能。(联系人:玄成琳,010-59882508)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指导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做好视听节目运营主体审批工作,并指导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督导视听节目运营主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制播优质的超高清视频内容。(联系人:陈哲,010-86096185)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负责开展8K超高清视音频内容制作播出和运营管理,提供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及其他优质8K直播内容,为“百城千屏”活动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联系人:梅剑平,010-85069770)

    (二)技术指导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联合成立技术指导组,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并推进落地应用,技术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超高清视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0版)的通知》。与有需求的地方政府、企业进行供需对接,提供标准咨询和技术支撑服务,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目录见附件2)对上报公共大屏开展测试评价工作,向评价通过的公共大屏发放“百城千屏”标识,保障展示质量和活动效果。(联系人:宋蔚,010-68506192;张鸿宇,15911016920)

    (三)活动推进组。活动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实施,鼓励地方积极出台配套政策,给予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地方总站等相关部门成立“百城千屏”活动推进组,专人专项推进落实。加强央地协同,及时总结活动成果,确保活动有序推进。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协助。(联系人:李刚,18710020725;温晓君,13522369288)

    附件1

    地方“百城千屏”实施方案(模板)

    一、活动概况

    (一)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现状

    (二)活动意义及创新性

    (三)主要目标

    1.整体目标

    2.具体目标

    二、组织形式

    (一)跨部门工作机制及职责分工

    (二)项目牵头单位基本情况

    (三)视听节目运营单位基本情况

    三、公共大屏建设和出资

    (一)建设规模与地点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估算

    (三)工程方案

    四、运营模式

    (运营安排)

    五、展播内容

    (节目安排,支持地方特色超高清内容制作)

    六、保障机制

    (一)内容审核

    (二)安全管理

    (三)日常监管

    七、进度安排

    (活动实施时间表)

    八、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分析

    (二)社会效益分析

    九、风险防控

通知原文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2/art_727dd1a071f244c1a2a297b49c8b9ca4.html

分享到:
大家在说
发表评论
推荐阅读
投影 | 智慧家庭 | 商显 | 信号处理 | 会议/监控
电话:010-82755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