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豪润达下属企业斥资1600万设合资公司 延伸 LED 照明下游布局
2025 年 10 月 17 日,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德豪,证券代码:002005)发布公告,宣布其下属合伙企业芜湖德豪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 “芜湖德豪共创”),将与惠州光联世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惠州光联世纪”)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旨在现有 LED 封装业务基础上拓展下游领域,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新动力。
合资公司核心信息:聚焦多领域照明,双渠道推进
本次设立的合资公司暂定名为 “惠州德豪光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认缴出资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与业务规划明确:
股权与出资:芜湖德豪共创以自有资金认缴 1600 万元,占比 53.33%,为第一大股东;惠州光联世纪认缴 1400 万元,占比 46.67%,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业务范围:合资公司将运营 “ETI” 等品牌,覆盖新能源汽车照明、智能家居照明、商业照明、特种照明四大核心照明领域,同时涉足电工器材、配电开关等相关产品。
生产与销售:生产端将根据市场需求完成设计后,委托 ST 德豪及其子公司、符合条件的外部企业代工;销售端则采用 “线上 + 线下” 双渠道模式,覆盖更广泛客户群体。
人员配置:核心团队将涵盖研究开发、生产技术、采购销售三类关键岗位,保障业务从研发到落地的全流程推进。
公司治理与风险提示:权责清晰,需警惕两类风险
公告明确了合资公司的治理结构,同时提示了潜在风险,保障股东权益的同时也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
治理结构: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需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董事会设 5 名董事,芜湖德豪共创推荐 3 名、惠州光联世纪推荐 2 名,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经理人选由惠州光联世纪推荐,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利润与亏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亏损则按股东认缴出资比例承担,未按期补足实缴出资以弥补亏损的,视为放弃相应股权。
风险提示:合资公司设立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存在审批未通过、登记备案失败的风险;后续运营中,还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面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投资目的与影响:优化资源配置,不影响现有经营
本次对外投资是 ST 德豪基于战略发展的重要布局,核心目的在于整合公司现有资源、提升配置效率,通过合资公司向下游 LED 照明领域延伸,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告强调,本次投资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且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从对公司的影响来看,本次投资在确保 ST 德豪日常经营稳定、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按市场化原则整合各方优势,建立内部控制与监管机制,积极应对潜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