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募投项目悉数结项 3554 万元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佚名 2025-12-02

    近日,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应的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完成结项,3554.20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拟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求。

    据悉,力鼎光电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募资,募集资金总额 38048.00 万元,净额 35576.35 万元。此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包括 “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与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其中,“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已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完成结项,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5763.37 万元,实际使用 5859.93 万元,无资金节余,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也已于 2022 年 11 月办理销户手续;“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正式结项,该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 29812.98 万元,实际使用 29207.10 万元,形成节余资金 3554.20 万元。

    公告披露,节余资金的形成主要源于两方面:一方面,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审慎募资使用原则,加强费用控制与资源优化配置,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及各项支出;另一方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推进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最大化发挥资金效用,力鼎光电计划将上述节余资金(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对于原募投项目可能存在的应付未付款项,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继续支付。

    力鼎光电表示,此次节余资金的用途调整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需求作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有效缓解公司经营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助力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决策程序方面,该事项已通过公司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后明确表示,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决策合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该事项无异议。

    未来,力鼎光电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发展,合理统筹资金配置,提升经营管理效能,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有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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