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实控人协议转让 2% 股份 国新投资61.75亿受让深化产业协同

佚名 2025-12-17

    12 月 16 日,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71,简称 “北方华创”)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北京电控”)于 12 月 15 日与国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国新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国新投资转让 14,481,773 股无限售流通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 426.39 元,转让总价款达 6,174,883,189.47 元。转让完成后,北京电控直接持有北方华创 52,954,564 股股份,持股比例降至 7.31%,同时通过全资子公司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七星集团”)持有 240,537,223 股股份(持股比例 33.20%),合计持股 293,491,787 股,持股比例 40.51%,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从持股结构变动来看,转让前北京电控直接持股 67,436,337 股(9.31%),与七星集团合计持股 307,973,560 股(42.51%);国新投资此前持有 8,341,993 股(1.15%),受让完成后持股数量增至 22,823,766 股,持股比例提升至 3.15%。公告明确,北京电控与国新投资之间不存在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亦无其他经济利益关联。

    对于本次转让的背景与目的,公告指出,此举旨在加强北京电控与国新投资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构建 “资本合作带动产业赋能” 的合作模式,从而更好地服务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根据协议约定,付款安排分两阶段进行:国新投资需在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 30%(合计 1,852,464,956.85 元)作为保证金;在协议生效、无实质性限制事项、双方取得必要内部批准等先决条件满足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70% 转让价款(4,322,418,232.62 元),保证金届时将转化为转让价款的等额部分。

    过户方面,双方需在剩余价款支付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 “深交所”)提交合规性确认材料,待取得深交所确认意见书后 15 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股份转让需先取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准、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中国国新”)同意批复及深交所合规性确认,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披露了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转让方北京电控成立于 1997 年 4 月,注册资本 700,739.131868 万元,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 持股,主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各类电子相关产品投资及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受让方国新投资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为中国国新 100% 持股的专业化股权运作平台,聚焦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深度参与国央企资本运营与科技创新支持,其母公司中国国新 2024 年末总资产超 9,800 亿元,全年利润总额超 200 亿元。

    此外,国新投资基于对北方华创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公告强调,本次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业务规则要求,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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