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华股权转让获商务部批准 华映成第一大股东

王雪瑾 马青霞 2006-06-01
厦华股权转让事宜终获商务部最后批准。昨天,厦华电子(600870)发布公告表示,与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福州嘉溢电子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已正式通过国家商务部的批准。华映视讯接收厦华电子32.64%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早在去年12月30日厦华电子就与两家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厦华集团持有22.13%股份,退居为第二大股东。以生产专业液晶面板、等离子显示屏等新型电子显示器件的著名台商独资企业福州嘉溢电子有限公司持有3.5%的股份,成为厦华电子第三大股东。

  厦华电子新闻发言人魏自力昨天表示,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厦华获得了上游资源的及时供给,厦华可以向上游企业直接提出各种技术和规格要求,让上游供应商照单生产,从而实现上下游产业互动。

  目前,大陆的主流平板电视品牌也都大批量采用台湾屏,尽管大陆本土品牌的另一大面板供货商为韩国LPL(LG与飞利浦合资的面板厂),但台湾成为全球液晶面板的制造中心已是不争的事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家电专家陆刃波表示,在液晶电视面板产能大幅提升、价格不断下滑的趋势下,上游关键零组件供货来源的稳定性、低廉的采购成本以及下游坚实的客户基础,一个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链将是液晶电视品牌立于不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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