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一块液晶屏比重新买台液晶电视贵

佚名 2008-03-13

一台37英寸的夏普液晶电视,由于过了1年保修期,更换屏幕的费用竟然高达1万元,比重新买台电视机还贵。针对张先生投诉,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去年年底前购买的合资或外资品牌液晶电视,大部分只保修1年。

液晶屏一年就报废

2006年8月20日,市民张先生在华强北苏宁店用1.39万元,购买了一台37英寸夏普LCD-37AX3型号的液晶电视。没想到,一年之后,打开电视,液晶屏就出现两条红线,苏宁电器派工作人员检查后得出结论:液晶屏损坏,需更换,由于电视已过了1年保修期。换屏费用预计1万元左右。

“换一块液晶屏竟然比重新买台电视贵!”张先生抱怨说,同样尺寸的夏普液晶电视,新款售价仅为8900元。

液晶电视得到免费维修

记者随后在苏宁、顺电、国美等家电卖场了解到,2007年底之前,市场上的外资、合资品牌的液晶电视大部分只保修1年,国产品牌有的整机保修1年,屏幕保修2至3年。因此,一旦过了保修期,维修费用就要消费者承担。

去年底,《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实施意见》实施,在此之后购买液晶电视,液晶屏的保修期从1年延长到2至3年。那么,之前购买了液晶电视的消费者,就因为这1至2年的差距,要为巨额维修费用买单吗?苏宁电器与厂家经过反复协商后,昨日,夏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所相关负责人胡科伟回复记者,将替张先生免费维修问题彩电。同时,深圳营业所已经积极向日本总公司申请延长液晶屏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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