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彩电企业应对专利费 集体签约汤姆逊
1月22日消息,今天,中国彩电企业迎来了双喜。一是深圳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代表长虹、康佳、创维、海尔、海信、厦华、上广电、新科等八大国产彩电企业,与法国彩电企业汤姆逊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协议。一是中国彩电业组建的彩电专利池正式成立,有效地抵御外国专利的威胁。
抱团降彩电成本
今日,长虹、康佳、创维、海尔、海信、厦华、上广电、新科等八大国产彩电企业,与汤姆逊公司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协议。这是中彩联用了三年时间与国外彩电专有人谈下的第一单彩电专利合作。
网易科技独家了解到,此前中国彩电企业每一季度都会收到汤姆逊向企业发来的征收上一季度的专利费用单,每台收取专利费用约3美元。此次签署的知识产权合作协议,使汤姆逊的季度算账变为年度总结算,即在年初按中国彩电企业销售的年预期收取一年的专利费。
据一彩电企业透露,缴纳年费的方式,比之前企业单独向汤姆逊缴纳专利费“省下不少的费用”。不过,因为汤姆逊在签署此项协议时有严格的商业保密要求,该企业人士未透露具体的缴纳金额。
“谈判过程很艰难。”据中彩联企业成员之一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知识产权处处长代德建介绍,因为一台数字电视所牵涉的专利有上万条。哪些应用了汤姆逊的专利技术,企业需要一一甄别、判定。更重要的是,双方为专利费的金额问题进行过多次商务谈判。
此次专利合作协议为5年。中彩联常务副总经理田卫平表示,5年后,随着数字电视一些专利技术过期,中彩联会和汤姆逊就专利费用问题再度谈判。
他向网易科技透露,中彩联目前还与7、8家国外彩电专利持有人在进行谈判。据了解,经过中彩联和国内彩电企业抱团应对国外企业,目前已将彩电专利费每台由41美元降至28美元。
迈不过的专利坎
历时20多年的发展,中国彩电业已成为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中发展最快、国际化程度最高的支柱行业之一。近年来,我国生产和销售的彩电占全球一半左右。来自工信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共生产9600多万台彩电,其中出口超过5200万台。但彩电技术从模拟向数字转变的过程中,国产彩电企业面临知识产权壁垒。昂贵的专利费已成为制约中国彩电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2007年3月,美国FCC(联邦通信委员会)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出口到美国市场的电视必须是数字电视,同时13英寸以上的电视必须符合先进制式委员会(ATSC)标准的技术规范。而要达到ATSC标准的相关技术规范,将不得不用到ATSC会员企业的相关专利。
已经有汤姆逊、LG、索尼在内的多家ATSC专利所有人向中国彩电企业发出了ATSC专利清单,每台数字电视征收41美元的专利费。由于我国出口到美国的彩电利润很微薄,以CRT彩电为例,平均一台只有2美元~3美元,数字电视面临昂贵的专利费, 使中国彩电企业难以维持生计。
这是继中国DVD行业遭遇专利危机后,中国彩电行业遭遇的最严重的一次专利危机。对此,中国彩电企业不得不抱团奋起抗争。
成立专利池应对
2007年3月,由TCL、长虹、康佳、创维、海信、厦华、海尔、上广电、新科、夏新等十家中国彩电骨干企业,每家出资100万元,联手成立了深圳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中彩联主要任务之一是如何降低国外彩电企业征收的高额专利费抑制国外专利权人漫天要价。在成立月余,即2007年4月,中彩联就启动了与汤姆逊公司的专利费谈判。
在与国外企业谈判之际,中彩联于去年11月投入500万元,建成了中国彩电专利预警信息服务公共平台。该平台包容了全球主要地区彩色电视专利。目前共有专利7049件,其中北美相关的专利2158件,欧洲相关的专利592件,中国相关的专利4299件。
应对国外专利大棒的中国彩电专利池在经过两个月的试运行后,也于今日正式营运。该专利池进行专利分析、价值评估、交叉许可等工作。
据了解,中国彩电“专利池”将收集国内各彩电企业的彩电专利,目前已有2000余件。其中中国地面数字电视就有几十项关键专利。同时专利池还购买国外彩电专利,也向国外彩电企业收取专利费,并与国外企业合作,联合开发更多的专利,实现专利交叉授权,让我国的标准和专利发挥作用,抵挡国外专利的威胁;并让技术专利走出科研院校进入产业,振兴内需市场。
田卫平表示,只有建立中国彩电专利预警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和中国彩电专利池,提高彩电专利管理水平,提升整个彩电行业的创新能力,中国彩电企业才能彻底扭转被动局面,实现从彩电大国进入彩电强国。 “今后两年内,有望将国外彩电的专利费降至20美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