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与海康威视签署合作协议

佚名 2015-04-28

    4月27日,浙江省公安厅与海康威视签订合作协议。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副厅长黎伟挺及海康威视董事长陈宗年、总裁胡扬忠出席签署仪式。本次合作是在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建设,《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下进行的。这是浙江省公安厅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生动体现和具体实践。

浙江省公安厅与海康威视签署合作协议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着力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以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为引领,以基础建设为支撑,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而浙江省公安厅正是在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的基础上,以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核心,从国家大局及人民利益出发,结合浙江省社会治安的具体情况,加强与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基于创新浙江省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需求,双方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共同开展视频监控与智慧警务相关领域的技术与应用研究,促进相关技术与研究成果在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进行推广和应用。

    据了解,双方将在“科学布建理论研究和科研项目”、“共同开展实战应用技术研究与平台建设”、“共建联合实验室,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开展人才培训和视频警务应用交流”等四个方面进行深度合作。

    理论是实践的向导,同时理论需要经过实践检验。浙江省公安厅利用海康威视在视频监控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公安视频监控规划建设经验,与海康威视共同开展前端科学布建的理论研究,为全省各地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科学规划与实施提供理论指导。同时浙江省公安厅所属浙江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简称研究院)可以与海康威视在技术研究、项目建设、申报国家和公安部相关项目和课题开展深度合作。

    注重优势互补,着力实战应用。基于浙江省公安厅、地市及区县基层公安部门的实战需求,可以发挥海康威视在数字安防领域的品牌、技术、人才、资金、服务等优势,共同参与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院校及研究院的视频图像全警应用的研究,基于视频图像结构化、云存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共同做好各级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应用功能实现与推广。

    “联合实验室”是创新模式的生动体现,也是创新的重要载体之一。将浙江省公安厅在公安科技领域的研究资源和行业资源等优势与海康威视的软硬件设备和技术相结合,选择适应关键科研项目,共同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另外一个方面,基于国家层面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问题,浙江省公安厅网警总队联合海康威视共建“嵌入式”系统安全技术实验室,破解新技术应用中遇到的网络安全问题,力争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人才是核心,也是推动创新的驱动力。基于公安实战和警务科技建设的需要,开展视频侦查技术、安全防范等相关的业务培训,为培训适应现代公安科技发展的专业人才作出贡献。促进国内外视频警务应用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相关的学术交流,引进国内外警务科技研究的相关理念、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提升浙江省视频警务应用水平。

    刘力伟在会上表示,通过加强全方位警企合作,聚集社会资源,创新立体化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打造安全浙江,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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